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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漢舔匙舀公用糖惹不滿打鬥亡 法醫:或爭執致腦內血管瘤破裂 (18:00)

58歲男子黃文權在茶餐廳為奶茶加糖時,將舔過試味的匙羹舀公用糖,被同桌食客斥責不衛生和缺德,兩人爭執打鬥,黃文權受傷留院數月後不治。死因聆訊今(17日)續,法醫出庭作供指出,死者頭頸沒有瘀傷,可能爭執時誘發原本腦內血管瘤破裂。

事主黃文權於2015年10月10日,在秀茂坪順天邨萬順茶餐廳與食客打鬥受傷,翌年1月16日不治。

聯合醫院急症室醫生曾浩佳供稱,黃文權送院時呼吸系統衰竭,深度昏迷和休克,右眉有輕微擦傷。他指出,以黃文權表面傷勢應不會導致血壓低,腦掃描顯示他是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同日轉往伊利沙伯醫院腦外科治療,其過去病史和腦病變關係不大。腦外科醫生沈雋表示,黃文權當時有缺血性中風迹象,腦後方血管瘤撕裂;至2016年1月情況轉差,手術後器官衰竭和出現併發症,家人同意不搶救,黃文權於2016年1月16日證實死亡。

法醫:難辨血管瘤自然出現或外力所致

在2016年1月26日為黃文權解剖的法醫傅家聰指出,黃文權顱骨頸骨沒有骨折,腦內神經元有缺血,沒有新近傷勢。他稱,黃文權在2015年12月1日腦造影發現左椎動脈有血管瘤,惟難以分辨血管瘤是自然出現或外力所致。他表示,若黃文權因撞擊產生血管瘤,頸部和下顎應有瘀傷,但其身上不見類似傷勢;他較可能是因自然病變致腦內出現血管瘤,爭執亢奮時腎上腺素和血壓上升,令原本的血管瘤破裂。

為黃文權撰寫報告的法醫馬宣立指出,黃文權沒有頭骨骨折及明顯創傷,無證據顯示利器插進其腦部,相信他腦內血管瘤是因為血壓上升或自然破裂,令蜘蛛網膜下腔出血致死。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問為何黃文權在事發約3個月後才死亡,馬宣立估計因他當時獲急救和有儀器支持,又稱他可能在2016年1月前已腦幹死亡,只是醫生沒有診斷。聆訊明(18日)續,將傳召神經外科專家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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