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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義勇軍認藏信號槍爆炸彈藥筒等 判囚7個月罰款6000 (18:12)

曾屬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成員、擁有船隻「大偈」牌的七旬退休電子技工,去年因警方調查一宗屯門爆炸品案而被捕,被搜出住所管有信號槍及爆炸彈藥筒等。他早前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管有爆炸品及管有違禁武器3罪,求情稱物品多年前放置在遊艇,賣出遊艇後才將物品帶回家,法官今(1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稱接納被告無意圖使用物品,判監7個月、罰款6000元。

被告陳建達(73歲)被控去年1月24日在佐敦道50號可群大廈一單位內,無牌管有一支信號槍連兩個上彈器(各上了6發信號彈)、一個信號彈發射器及26發信號彈;管有3枚俗稱「底緣擊發爆石炸藥」的爆炸彈藥筒;以及一個拳刺。

法官林嘉欣指出,被告過往品格良好,對香港防衛及安全作出貢獻,信納涉案物品只是閒置在被告的家中角落,雖然他不解為何被告聲稱,涉案爆炸彈藥筒是在海上作拋繩用途,不過專家指出爆炸彈藥筒只是爆石裝備的一部分,單獨使用很難造成爆炸,潛在風險較低。

辯方要求法庭毋須關注為何被告遭警方搜屋,林官表示同意,強調不會因此對被告作不利揣測;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與非法活動有關,但單單管有物品已是嚴重,判處首兩罪監禁8個月,考慮被告的年紀及對社會的貢獻,扣減1個月,最終判監7個月;涉案拳刺罪名則判罰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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