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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傭盜僱主118萬元名表首飾囚兩年 (16:05)

51歲菲傭涉因債務困難,先向僱主借款約9萬元,再在僱主家中偷取總值逾118萬元的名表和首飾,今(2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形容案件歷時4個月,涉案行為違反誠信,判被告入獄兩年。

被告Edarlyn Arcalas Emperador(51歲)承認2020年4月6日至8月6日,在何文田半山壹號一個單位偷竊女子梁賀欣的財產。

案情指稱,被告自1996年任職家傭,為事主一家工作。至去年8月3日,事主未能找到自己的金色「勞力士」手表,繼而發現其他名表和珠寶首飾亦不翼而飛,當中包括3隻「百達翡麗」手表、一隻「伯爵」手表、一隻「羅傑杜彼」手表、一對「愛馬仕」耳環、一條「羅傑杜彼」頸鏈和8両金粒。

事主3日後與被告對質,被告即時承認自己偷竊。警方接報到場後,從一個密實袋內發現6張總金額約14萬元的當舖收據,並從被告的褲袋內搜出金色勞力士手表。警方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被告另典當一隻金銀色的勞力士手表、一隻金色華爾頓手表、8條頸鏈、11對耳環、6個吊墜、6隻戒指,所有財務總值逾118萬元,大部分財物已尋回。

辯方求情稱,被告需獨力養育5名子女,家人又有重病,令她多次借款,承受債務問題,甚至曾向僱主借款約9萬元,形容被告後來無力還款,遭僱主停止支薪。惟法官認為辯方部分說法缺乏證據,只接納被告因絕望而偷竊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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