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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讀寫障礙少年認搶劫判入教導所 官勉勵勿放棄自己 (21:38)

3名少年去年3月連環搶劫3間位於屯門和元朗的便利店,劫去近1.1萬元,他們早前承認搶劫和企圖搶劫等3罪,其中患有讀寫障礙及過度活躍問題的18歲被告,還押至今日(16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暫委法官游德康表示,被告的問題並非「啪個手指就能解決的事」,考慮到被告在主流教育制度中受到排斥,才致誤入歧途,判處入教導所接受復康訓練,並勉勵被告「要繼續作戰」。

18歲被告邱日山,連同兩名15歲及16歲男生承認兩項搶劫及一項企圖搶劫罪,該兩名未成年男生早前獲判入教導所。

游官坦言考慮判刑時有困難,因被告是案中年紀最大的被告,他並非初犯,有多項刑事紀錄,過往沒利用法庭給予的機會,繼續走歪路。

不過游官指出,被告出生不幸,從小患有讀寫障礙及過度活躍症,幾乎能肯定他在競爭大及欠缺彈性的教育系統中不能獲取成功,加上在學校受到同學嘲笑和歧視,導致他自信心低,只能在不良分子中獲得接納,以為犯法能獲取他人尊重。

游官最終判被告入教導所,同時勉勵他不要放棄自己,「時間尚早,年紀尚輕,要繼續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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