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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清示威路障護士 女子非法集結罪成囚17周 (19:05)

去年10月13日,一名醫院女護士在旺角移走示威者的路障,遭人「私了」襲擊。兩名女子分別涉扯事主頭髮拖行及開傘掩護,開傘掩護的女子經審訊後早前被判罪名不成立,而扯頭髮的女子則承認普通襲擊罪,受審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17星期。裁判官鍾明新指出,被告聯同其他人欺負事主,行為目無法紀、具侮辱性,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首被告盧綺敏(40歲)被控在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及襲擊女事主何潤姿。盧綺敏的代表律師求情稱,她現轉職區議員助理,服務社區後,明白到政治光譜沒有對與錯,對所作所為感到後悔。

鍾官判刑指出,首被告大力拉扯事主頭髮,拖行一段路,即使事主大叫仍不放手,是很侮辱性的行為;雖然非法集結的規模不大,亦非早有預謀,但被告連同他人以人數及身體壓力欺負事主,行為目無法紀,判刑須具阻嚇和懲罰性。

至於次被告朱珮賢(42歲)原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朱珮賢今沒有到庭,其代表律師申請訟費,稱她當時只是向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控方反對申請,稱朱珮賢自招嫌疑,事後一直未有就開遮的行為解釋,但裁判官認為朱珮賢有權保持緘默,裁定她並非自招嫌疑,批准其訟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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