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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女生涉圖用有害物加害警員 控方未取得手機通訊紀錄官准押後審 (12:45)

兩名17歲男女學生去年11月於觀塘警署外被截查,男學生遭搜出稀釋食用醋及酒精,隨後兩人被警方發現涉嫌在WhatsApp表示要用相關物品加害警員,被控同一項串謀意圖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罪。女學生否認控罪,原定今(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但控方指出因與警方溝通錯誤,仍未能取得女學生相關文字對話紀錄,申請押後案件至12月7日獲批。

被告為17歲少女,控罪指稱她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串謀另一17歲少年意圖共同非法及惡意向警察施用有害物品,即從含有異丙醇、乙酸及異丙基的混合液中,釋放的氣體使該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控方今在庭上提出審訊延期申請並指出,案中已認罪的另一男被告,其手提電話經警方破解後,發現在其通訊軟件WhatsApp一個與帳戶名為「老婆寶寶」的文字對話中,曾稱要向警方施以由醋及酒精製成的有害物質,但因警方未能破解女被告的手提電話,無法確認女被告為帳戶「老婆寶寶」的使用者,而律政司視此為重要證據,因此須時向服務營運商索取紀錄。

裁判官屈麗雯質疑,為何控方在案件審訊時仍未取得有關證據。控方承認有疏漏及與警方溝通錯誤,稱律政司早已指示警方索取有關紀錄,但在不清楚的原因下警方未有取得,惟至較後時間才發現問題,屈麗雯最終批准申請,押後案件至12月7日再訊。

同案另一17歲男被告早前承認同一控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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