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4日市民包圍港鐵寶琳站,要求港鐵交代去年8月31日提早關站的原因。示威者向一名港鐵休班站長包圍施襲,兩名青年當場被捕。兩人否認非法集結罪受審,今(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須還押至11月6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被告聯同他人「夾攻」站長,藉此宣泄對港鐵的不滿,行為粗野及帶威嚇性。裁判官強調,被告戴上面巾遮蓋臉容,屬於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令案件性質更嚴重。
首被告何梓聰(23歲)為區議員助理及裝修工人,次被告鍾展鴻(23歲)任職營業員。
徐官稱,本案其中一個爭議在於證物完整性。證供顯示,警員將兩被告的衣物保管在警署抽屜,隔了兩星期才交予證物房,僅在證物房保管7分鐘就轉交化驗所。徐官批評,警員供稱和證物房「夾唔到時間」,是將證物處理手法形同虛設,形容做法「兒戲」。故此,雖然專家證人從休班站長的背包驗出被告的衣物纖維,徐官認為證物有可能受干擾,拒絕採納專家證人的報告。
辯方求情指出,首被告的妻子有5個月身孕,他於去年區議會選舉落敗,並親自撰寫求情信,提及自己「珍惜香港赤化下僅餘的民主自由,不介意犧牲」。
至於次被告,辯方表示他原本在瑞士的大學讀書,因一時衝動犯案,又稱他面對審訊感無助,有意服刑後投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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