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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畢業生涉咬斷警長無名指 斷指警否認用力按壓被告右眼 (15:18)

港大畢業生涉於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巿廣場的示威中,襲警及咬斷一名警長無名指一案,受傷警長今(16日)在區域法院繼續作供。警長同意自己的食指和中指當時屈曲,但不同意曾用力按壓被告的右眼。

被告杜啟華(現年24歲)否認各一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公眾秩序、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名。案中三名事主包括警員葉卓軒、現任總警司梁子健、警長梁啟業,其中梁啟業被咬斷右手無名指。

梁啟業在盤問下供稱,當他捉住被告的上臂,與其他警員將他向後拖行時,相關武力仍未足夠。他解釋,當警方可完全制服和拘捕被告,被告沒機會逃跑,才屬足夠武力。

就梁啟業制服被告的情況,梁啟業表示,由於當時未能控制被告頭部,故案發時仍未以「壓點」控制對方,相信自己當時未用力按壓被告,形容自己找尋按壓位置時,已遭被告咬無名指,自己即時「反應」縮手,當時已沒觸碰被告的臉部。他同意自己的食指和中指當時屈曲,但不同意曾用力按壓被告的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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