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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谷店男經理涉藏攻擊性武器 自辯稱網購伸縮棍當玩具 (16:20)

34歲爆谷店男經理去年8月回家時遭警員埋伏截查,搜出一支伸縮棍及摺刀,警方搜屋時再在他的牀頭櫃搜出鐵蓮花。男經理承認管有違禁武器,但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今(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被告自辯時稱,伸縮棍於「淘寶」購買,用作收藏及欣賞,視它為一件「玩具」。

被告黃琪偉(34歲)否認於去年8月28日在上水天平邨天美樓地下管有一支伸縮棍,但承認翌日其住所內管有兩個鐵蓮花。

時任西九龍總區情報組的警員鍾建成(譯音)供稱,當日他按指示與隊員在天平邨埋伏,同僚在被告的背包搜獲伸縮棍及摺刀後,他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說「支伸縮棍淘寶買嚟玩,摺刀以前返工用」。

被告自辯稱,他常在淘寶購物,被捕前3星期在淘寶購買伸縮棍,並送到位於又一城的工作地點,一直收藏在儲物櫃。當天他下班後把工作用的摺刀,連同伸縮棍一同帶回家。辯方其後呈上淘寶的購物單據。

控方問被告為何要購買伸縮棍,被告稱「看到淘寶熱門推介,覺得幾得意買嚟收藏」。控方又問他「知唔知伸縮棍係攻擊性武器?」,被告答稱:「淘寶寫住合法,又清到關,我會當佢係一件玩具。」被問到伸縮棍有何用途,被告直言「冇用途」。聆訊下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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