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涉嫌於6月12日在觀塘街頭揮刀傷及兩人,以及管有違禁藥物,被控告三罪,裁判官早前要求為鄺星宇索取精神報告,案件今(2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引述報告指出,被告精神狀態適合答辯,案件押後8月24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事主醫療報告、為涉案的刀作基因及指模比對、檢視被告電話信息及化驗涉案藥物。
被告鄺星宇(27歲)報稱地產經紀,今在庭上申請保釋但被拒,須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被控各一項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管有違禁藥物罪。控罪指稱被告於今年6月12日,在觀塘同仁街臨時公共小巴總站襲擊馮文傑,並非法及惡意傷害馬富善。他另被控於同日在觀塘警署接見室3號內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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