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20日)出席商台節目時批評,大律師公會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專業團體,近日就「港區國安法」發表的聲明不應充滿挑釁性、製造恐慌,或者將事情無限放大,應該用專業知識,根據事實向市民解釋訂立「港區國安法」影響。
湯家驊表示,香港去年經歷大動亂,立法會完全癱瘓,他對全國人大訂立「港區國安法」雖感到有點錯愕,但亦不覺得非常出奇。他說,不認為「港區國安法」有凌駕性,指出《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才是香港有凌駕性的法例,若「港區國安法」條文與《基本法》有出入,可經法庭處理。
湯家驊認為,在港區國安法下,「叫官員下台唔係等如顛覆政權」,因沒有改變制度,只是換了人。他又指出,港區國安法某程度可限制自由,但不等於所有自由一朝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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