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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襲警罪成  官稱人格「有潛在障礙」還押小欖候判 (21:15)

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發起「黎明行動」,一名小學男教師被指在上水慢駛,其間涉以腳踢警員腹部一下。男教師經審訊後,今(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吳重儀表示,被告在審訊中對警員的眼神「充滿仇恨」,又以警員編號稱呼作供的警員,反映他對警員有敵意。吳官明言必定會判被告監禁,又稱被告的人格有潛在障礙,下令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

被告楊博文(29歲)早前否認去年11月11日於新界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警長鍾宏業。吳官裁決時指出,3名作證的警員口供可信,其中受襲的警長分別以腳踢、膝撞等形容被告的動作,吳官認為他是用「逐格重播」的方式回顧事件,無誇大其辭。

吳官批評早前出庭自辯的被告不可信,例如被告供稱不知道案發日有人號召「和你塞」,吳官反問被告和其親友「係唔係來自非洲或者第三世界國家?」吳官又稱,如果被告瀏覽過社交媒體,應該會知道有人號召相關行動。

吳官不相信被告稱曾被警員以粗言指罵及威嚇「掟落橋」的說法,稱被告表明教師身分後,警員應該不會對他粗言相向,相信是被告情緒激動,警員才向他使用武力,終裁定被告襲警罪成。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對教學充滿熱誠,一旦判囚將難以保住教席。吳官將本案押後至6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兩份精神報告、心理及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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