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導致腦部嚴重受損,變成植物人,需長期留院接受看護;其父母更向醫護人員、社工等隱瞞女童的狀況。女童父母前年被陪審團裁定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母親另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早前被判囚15年3個月,父親則被判囚4年半。二人在高等法院就定罪和判刑申請上訴許可,法官今(12日)聽畢雙方陳辭後,決定押後裁決。
控方在聆訊期間透露,女童今年5月的醫療報告顯示,女童健康狀況轉差,過去9個月患肺炎,需靠輸送氧氣維持生命,預期壽命不長,認為本案判刑並非過重。
女上訴人即女童母親一方表示,涉案劏房的環境狹小,更需容納案發時15歲的孖女和6歲兒子,認為女上訴人不可能與女童同住,以及擔任主要照顧者的角色;女上訴人長期受男上訴人即女童父親家暴,才告知警方自己為照顧者,認為原審法官未有適當引導陪審團。
聆訊臨近尾聲時,女上訴人在犯人欄內數次站起,最後更直接向法官喊話:「法官大人,我係冤枉㗎」、「我可唔可以講啲嘢呀」、「點解唔理我」。法官未有理會,宣布押後裁決,女上訴人伏在犯人欄內激動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