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醫院前運作助理3年前為了討好上司,向其送上價值逾千元的禮物。前助理早前承認3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今日(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8星期。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蔣紅玲(50歲)認罪,而且沒有案底,調查期間與廉署表現合作,主動招認。案件涉及的金額小,對公眾利益影響不大。辯方強調,被告犯罪時亦不清楚後果,而且她已因犯事失去工作,希望法庭能夠採納較低量刑起點。
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稱,案件涉及行賄,是嚴重罪行,因此必須判處監禁。他又向被告指出,「私人利益看似小事,但社會不會接受這些行為,這些行為是經過社會多年努力才能夠杜絕」。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於東區醫院任職洗衣部運作助理。她因為感到被上司針對,經常被編配較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遂於2017年6月至11月間,先後向當天不是生日的上司送上300元的蛋糕、價值195元的乾鱷魚肉,以及兩隻共值約660元的新鮮青邊鮑魚,共值1155元。
惟被告認為她的工作仍無改善,向醫管局投訴,遭局方揭發事件,並轉介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