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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私人檢控撞人的士司機 獲法庭批出傳票 (14:30)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向法庭提出私人檢控,控告一名警員去年11月在西灣河近距離向示威者開槍,以及的士司機鄭國泉去年10月剷上行人路撞人,兩案今早(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內庭聆訊。許智峯散庭後表示,裁判官已批准派送傳票,下令傳召涉事司機鄭國泉出庭。至於開槍警事件,他稱裁判官需時考慮會否批出傳票,稍後頒下書面裁決。

許智峯表示,鄭國泉一案是反修例風波以來首宗成功作私人檢控的案件,證明「警方不可對犯法行為視而不見」,也對傷害示威者的人達到警示作用。

首宗案件,許智峯控告的士司機鄭國泉危險駕駛,指稱鄭涉去年10月6日在深水埗駕駛的士剷上行人路撞人;另一案件,許智峯控告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向一名男生開槍的警員一項意圖謀殺罪,以及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作交替控罪。

許智峯在散庭後說,裁判官林子勤認為鄭國泉涉嫌危險駕駛一事的表面證據成立,遂發出傳票;法庭會向鄭國泉派送傳票,暫未定聆訊日子。

至於開槍警事件,許智峯稱裁判官需時考慮法律觀點及所草擬的控罪,特別是意圖謀殺罪的指控嚴重,所以沒有即日作裁決。許智峯表示目前難以評估成功提控的可能性,但強調警員沒有特權濫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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