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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3非常任法官獲延任3年 (18:00)

司法機構今(22日)公布,特首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把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3名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3年,包括范禮全法官、韋彥德勳爵及郝廉思勳爵。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把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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