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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違強制檢疫令 分別判囚4星期及10日 (21:45)

政府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實施強制檢疫。兩名因違反強制檢疫令的男女,今日(1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及10日。

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68歲男子和一名48歲女子。他們早前接到強制檢疫令,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檢疫地點,並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他們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第8(1)及8(5)條,分別被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及10日。

衛生署表示,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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