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早前實施「禁酒吧令」,惟有不少東主仍冒險營業。一間尖沙嘴樓上酒吧無視禁令,復活節期間繼續營業,被警方揭發後,酒吧東主今(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他求情時稱營業是為「招呼朋友」,獲准保釋至6月2日,待法庭參閱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被告梁立仁(42歲)承認一項「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衛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1)條發出的指示」罪。案情指出,警方今年4月11日前往尖沙嘴金壘商業中心4樓「BARBE」酒吧巡查,看見正門關上,內裏卻傳出音樂聲,從後門進內發現內有20多名顧客在飲酒,遂拘捕身為東主的被告。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熱心公益,非法營業原打算招呼朋友,請求法庭輕判。裁判官稱被告固意關上正門,顯示他心存僥倖犯案,須索閱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6月2日判刑。
政府5月5日宣布放寬限聚令,酒吧於可8日重開,每枱限坐4人,顧客不飲食時須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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