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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上環衝突案 警盤問下改口認保護中聯辦 (15:45)

去年7月28日上環衝突中,健身中心東主新婚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以及一名17歲少女李宛叡被控暴動等罪,案件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續審。高級督察吳智偉在辯方盤問下,改口承認保護中聯辦是當日行動目的之一;又透露警方設傳令員筆錄現場情況,但現場筆錄已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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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智偉在辯方盤問下,再次被問到7月28日當日築防線是否為「保護中聯辦」。他起初堅稱「不同意」,稱案發前一周即7月21日,有大批示威者在附近地方刑事毁壞,其中包括中聯辦,警方於7月28日築防線是為了避免事件再發生。

辯方追問,「那保護中聯辦就是其中一個目的?」並引述吳智偉的手寫供辭,指出他曾寫明須阻止示威者衝擊中聯辦,「你連西區警署都冇寫」。吳智偉終改口,同意保護中聯辦「係其中一個目的」。

吳智偉透露案發時警方設有傳令員,筆錄現場情況,他後來的手寫供辭是基於傳令員筆錄寫成。辯方質疑其手寫供辭有誤,把附近「銀力地產」錯寫成「宏力地產」,問他可否提供現場筆錄佐證。吳智偉回應稱「掉咗」,指出筆錄不是官方文件,其大部分內容亦寫入口供紙,故已將筆錄丟棄。 

口供寫棍狀物庭上改稱行山杖 警:不完美,有改善空間

辯方又質疑,吳智偉早前作供稱示威現場有行山杖是「專登」,因為他知道案中有被告被搜出行山杖。他否認,稱事前不知道被告持行山杖,「其實我連拉咗幾多個都唔知」。辯方又指出,吳智偉在手寫供辭中只提及現場有「棍狀物件」,質疑他為何在庭上改口說發現「行山杖」。吳智偉同意兩種物件是不同概念,稱「如果有下次,我會寫得清楚啲,不完美,有改善空間」。審訊下周三(20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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