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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上環衝突3人涉暴動罪受審 高級督察作供後傳媒拍攝受阻 有自稱警員喝斥「邊個影相拉邊個」 (18:10)

去年7月28日中上環衝突中,44人被控暴動等罪名,當中一對新婚夫婦及一名17歲少女的案件,今日(1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當日在西區警署外佈防、但沒有參與推進驅散的高級督察吳智偉出庭作供,惟他離開法院時,有疑似司法機構職員阻止傳媒採訪,及有自稱警員卻未能出示委任證的人喝斥記者「邊個影相拉邊個」。

警方表示會了解事件,並提醒警員時刻注意個人言行及提醒敏感度,強調警方十分重視及尊重傳媒採訪。本報亦查詢喝斥記者「邊個影相就拉邊個」的便衣人員是否警員,警方僅回應「便衣人員在與市民接觸及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司法機構表示,區域法院位於政府聯用辦公大樓。大樓內除了區域法院外,還設有多個政府部門。大樓地下和UB樓層的公眾大堂以及停車場範圍不屬於法院的管理範圍。故此,該疑似警員在大樓停車場說「呢度唔畀影相」並不成立。對於疑有司法機構職員阻止傳媒採訪,司法機構表示該人是保安人員,其行徑是基於秩序和安全考慮。司法機構強調,證人離開法院大樓時,司法機構不會提供特別協助。

本案3名被告為新婚夫婦湯偉雄(38歲)和杜依蘭(41歲),以及17歲的李宛叡,他們否認於去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參與暴動,湯氏夫婦另否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

高級督察吳智偉供稱,他案發時任西九龍總區應變大隊第二梯隊第三小隊指揮官,負責在西區警署外德輔道西與西邊街交界佈防。他憶述,當日5時許看見一帶有近200名示威者,後來6至7時增至約400人,他們身穿黑衣,戴頭盔眼罩等,一直在堵路及敲擊鐵通。

至傍晚約7時,站在吳智偉旁邊的新界南應變大隊開始向東推進掃蕩,此前有施放催淚煙及舉旗警告。惟吳智偉及他小隊則奉命留守,沒有推進。

吳智偉明天(14日)繼續作供,他今日下午離庭時,有戴着司法機構職員證、證上姓名寫上「梁爾恒」的人員阻止傳媒採訪。當吳智偉踏入升降機時,梁爾恒用手阻擋傳媒進入,稱「用下一架𨋢」,經一輪擾壤傳媒才可內進。當吳智偉抵達「灣仔政府大樓停車場」時,一直跟隨吳智偉的自稱警員向傳媒喝斥,「邊個影相拉邊個」,卻不肯展示委任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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