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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向妻淋通渠水囚8年 妻拒原諒 念及4子女為被告求情 (13:30)

58歲地盤工人因懷疑50歲妻子有外遇,前年10月與妻子爭吵期間,用通渠水淋向對方,導致對方全身多處燒傷,事後妻子患創傷後遺症,至今未原諒被告,但考慮到4名子女仍為被告求情。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今(18日)被判囚8年。

案情指出,被告劉慶球因懷疑妻子有外遇,前年與對方在睡房爭吵時,將通渠水淋向對方,導致對方全身五至六成皮膚二級燒傷,包括臉部、背部和四肢等部位。法官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稱,事主事後自理能力有困難,出現恐慌發作的情況,對自身安全感恐懼,罹患創傷後遺症,康復過程困難和長久。

法官又說,事主為被告求情並非因為寬恕,只是考慮到4名子女,以及被告以往對家庭的貢獻,形容事主至今仍對被告的作為感憤怒。法官稱,不會視被告有良好品格,形容被告有意對事主造成可怕和嚴重傷勢,判被告入獄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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