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登討論區有網民叫大家幫幫手簽「白宮聯署」,內容就係取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同佢屋企人嘅美國國籍同居留權,話梁美芬倡議將《國歌法》喺香港直接公布實施,損害香港言論自由。梁美芬就喺facebook出post,叫各位「簽名師」唔好中伏,因為其實佢係無美國國籍。
連登網民呼籲大家聯署:「係時候大家又出手幫佢擁抱大灣區喇。」梁美芬喺facebook post回應,自己抱住一笑置之嘅心態撳入連登睇吓網民反應,點知有驚喜:「估唔到連登仔之中都仲有清醒嘅人!」佢引述「大力金剛」同「中山大笨象」兩位巴打,立法會直選議員係唔容許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基本法》同《立法會條例》已經寫得清清楚楚。梁美芬奉勸所有「簽名師」唔好浪費時間,「我根本無美國國籍,你哋食詐糊喇!」
佢又喺hashtag度感謝聯署發起人提供笑話,話「唔知嘅畀佢嚇死,知道嘅畀佢笑死」,強調「熟讀基本法真係好重要」,「我是中國人」,「唔係美國人」。
有網民針對梁美芬丈夫、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講座教授王貴國,認為佢「留學美國咁多年,又喺美國打過工,教過書,有美國國籍都唔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