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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練藏汽油彈襲警罪成囚21個月 (17:55)

網民前年11月發起「反警暴七區行街」行動,其中沙田區爆發警民衝突。23歲游泳及健身教練涉將藏有汽油彈的背包丟入城門河,並襲擊上前截查的警員,早前被裁定襲警,以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21個月。

被告林頒法(23歲)早前被裁定2019年11月3日,在沙田大涌橋路瀝源橋襲擊警員陳嘉銘,以及攜有6個汽油彈。

辯方求情稱,被告因本案「上了當頭棒喝的一課」,明白案件嚴重性,願意承擔刑責,惟本案沒證據顯示,被告有任何意圖或行為使用涉案物品。裁判官香淑嫻反駁,被告當時攜有兩個火機,萬一他使用相關物品,情況將演變為縱火。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本案沒化驗報告顯示涉案汽油彈的威力,亦沒證據顯示被告要使用涉案汽油彈,惟汽油彈屬易燃、危險和不穩定的武器,涉案汽油彈更有6個之多,認為被告有意隨時使用它們。裁判官又指出,被告沒悔意,案件性質嚴重,香港當時持續經歷暴力示威亦屬加刑因素,即時監禁屬唯一恰當的刑罰。

控方案情指出,警員當日接報有疑犯逃往沙田中央公園,後來看到被告在瀝源橋上,將背包丟入城門河,遂上前截停被告。被告期間用雙手大力推,並用頭撞向警員,警員最終在其他同僚協助下制服被告。涉案背包其後被打撈上岸,內有6個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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