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理大衝突,大批示威者發起營救行動,其間兩名疑駕駛「家長車」的司機被警方截停,事後被控危險駕駛,案件今(7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控方指稱兩人涉協助犯案者逃走,加控他們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並申請撤銷兩人擔保。裁判官聽取陳辭後,批准兩人保釋,但須調高保釋金至現金10萬元及改為每天到警署報到,並要遵守宵禁令及禁止離港。案件押後至4月27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兩宗案件的被告分別為售貨員梁祖光(24歲)及建築安全主任陳鎮洋(32歲)。控罪指稱,梁祖光於前年11月20日,在紅磡暢運道上危駕一輛私家車;陳鎮洋於前年11月18日,在紅磡繞道近理大李兆基樓危駕一輛客貨車。新增控罪指稱,兩人分別於前年11月20日及18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其他人逃避香港警務處的逮捕。
據了解,其中一名被告涉駕車到一水渠口旁,其間被警員截查,被告一度開車逃脫,觸碰到警員,警方之後發現渠口是通往理大,並在被告手機內發現已作標記的渠務署圖則,相信他打算協助示威者逃走。另一被告則涉連同其他人駕車到一地點等候,警員截停他時,同時看到有人游繩離開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