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文書助理涉在未經授權下,利用中央電腦獲取前夫債主的個人資料,被控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她不認罪,今(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疑被查閱資料的事主供稱,他曾追問被告的前夫「點解有我資料?」,對方反問「你唔記得我老婆喺嗰度做咩?」,意指女被告在稅務局工作,可翻閱他人資料。
被告黃綺芳(54歲)案發時任職稅務局文書助理,據悉已停職。她被控於2016年2月17日及19日不誠實地取用稅務局中央電腦系統。
商人陳耀智供稱,他於2013年結識被告的前夫黎金雷,向黎金雷支付約200萬港元融資,黎金雷自此沒有向他還款。至2016年2月,黎金雷向他發送WhatsApp信息,邀約到青衣或長沙灣見面詳談。他懷疑黎金雷知悉其家人住址,所以沒有理會。
陳耀智表示,不久收到自稱「Rono」(黎金雷洋名)的男子致電,他問對方「點解有我資料?」,對方反問「你唔記得我老婆喺嗰度做咩?」他記起黎金雷的前妻、即本案被告在稅務局工作,懷疑有人擅用職權取用資料,遂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在辯方盤問下,陳耀智透露早於2013年左右,黎金雷勸說他向財務公司注資,曾表明「我太太在稅局工作,可以查客人資料,知道他們的還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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