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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保安元旦日被捕 辯方投訴遭警笠頭拳打被迫叫「警察加油」 (18:35)

元旦日晚上多區爆發衝突,一名21歲男保安被指在旺角和警員有眼神接觸後逃跑,被制服時以膊頭及手臂掙扎,今(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被告獲准保釋至3月27日再訊。辯方投訴他被警員以頭套笠頭拳打,並強迫叫撐警口號如「警察加油」。

被告李浩洋(21歲)報稱為保安員,辯方透露他是示範單位展覽員,出庭時左手肘貼上紗布。控罪指出,被告1月1日在旺角花園街18號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員A。

據悉,警方當晚11時在案發一帶掃蕩,追查3名從煙廠街跑出的男子。被告身穿灰衣,惹來警員懷疑,當時他和警員有眼神接觸,警員喊「不要動」,被告向豉油街方向逃跑。警員最後把被告按在地下制服,其間被告劇烈掙扎,向警員揮動雙手及撞膊頭,背包被搜出黑衣及頭盔等。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調查。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法庭頒布宵禁令及禁足令,辯方稱被告間中要通宵工作。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其間不准離港、須守禁足令等。禁足範圍涵蓋港鐵旺角站出口、洗衣街及上海街等。

辯方投訴,被告羈押在旺角警署時受酷刑對待,包括被警員要求「兔仔跳」、笠上頭套拳打20至30分鐘及叫撐警口號。辯方稱,律師向警署值日官投訴時,值日官不肯把投訴事項記在流水簿。

辯方在庭外指出,被告被警員打至頭暈,依稀記得被要求叫「警察加油」及「警察萬歲」。

另外,同晚一名便衣警員巡經旺角受襲,一名19歲男學生被捕。網絡片段顯示,他被制服時高呼「我無打人」。涉案男生李俊賢(19歲)今午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他仍然留院,案件押後至下周三(8日)或更早出院日再訊,其間還押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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