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大年初二旺角大衝突,40人被控暴動等罪,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和黃台仰,以及「美國隊長」容偉業等。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新增2名被告,另有5人獲撤控,即現時共有37名被告。他們其中的10人將被轉介往高等法院,3人將被轉往區域法院,3人則安排在裁判法院審理,另21人仍需等候警方調查及律政司法律意見,全部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控方指出,雖然有證據顯示獲撤控的5人身處案發現場,但由於沒有合理定罪機會,故決定撤銷他們的控罪。他們其中1人獲批3萬元訟費,兩人則獲批500元訟費。
此外,控方將梁天琦、黃台仰、容偉業等10人的案件合併處理,並修訂及新增9條控罪,其中黃台仰被控參與暴動、煽動非法集結及煽動暴動共3罪,梁天琦被控2項參與暴動及1項煽動暴動共3罪,而容偉業被控3項參與暴動、1項參與非法集結及1項襲警共5罪,其餘8人則分別被控煽動非法集結、襲警等罪,當中2人昨日才被落案起訴。
該10名被告案件將轉介往高院審理,並將於8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