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主角、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被指向警察淋潑有味液體及拒捕,上周四被裁定1項襲警及2項拒捕罪成,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星期,獲准以現金300元保釋等候上訴。
曾健超在庭外表示對判刑極之失望和不開心,但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因此即日提出上訴。
曾健超稱,因他現可保釋外出,將集中準備在6月1日開審的七警案中作供,協助法庭搜證,這是現時最重要任務。被問到會否認為判刑不公平或過重,曾健超指不批評法庭的決定,他相信香港的司法制度,因此會提出上訴。
判刑後,逾50名支持曾健超的市民逗留在法庭外大堂,不少人情緒激動,面紅耳赤地批評警察,又高呼法治已死。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及其副手,以及兩名負責本案的警官,均留在法庭內逾半小時未有離去。據了解,他們並未使用公眾通道,而是循警方的特別通道離開法庭,未有與示威者相遇。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