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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牙醫涉認弟作夫騙免費驗牙否認指控 裁判官質疑案件應在區域法院審理 (13:23)

衛生署一名高級牙醫涉嫌為令其弟可享用僅供公務員直系家屬(指配偶或子女)的免費牙科服務,於牙科診所電腦預約系統輸入虛假診症預約,訛稱其弟為她的丈夫,並安排其弟利用自己丈夫的牙科預約紀錄求診,被廉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多項罪名,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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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詠琴(54歲)被控5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1項串謀詐騙的交替控罪。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聽取答辯後,詢問為何案件不在更高級的區域法院處理,控方指律政司建議案件於裁判法院處理。練官着控方再問清楚律政司意見,認為案件不應在裁判法院審理,又向被告指涉案電腦資料應「無得拗」。辯方指控方有16名證人,需時翻閱有關文件,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11日再訊。

廉署新聞稿指,劉詠琴案發時為觀塘容鳳書牙科診所主管,診所向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及其合資格家屬,提供免費牙科服務。

案情指,被告於前年6月5日至11日間,先後5次於診所電腦預約系統輸入虛假診症預約,訛稱某些病人會到診所接受她提供的牙科服務,及後於8月19日在擔任公職下,未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地作失當行為,訛稱其弟為自己丈夫,從而令其弟合資格免費應診,接受包括X光檢查的牙科治療,其弟是按劉的丈夫於診所電腦牙科預約紀錄求診。衛生署早前指,涉案人員正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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