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執業的註冊西醫王家慶在2011年貪圖僅160元的兒童流感疫苗資助,在申請表上冒家長簽名,更曾要求女助護代勞,惟女助護不齒其所為,暗中以手機錄取二人對話舉報。王於2012年4月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偽造及一項欺詐罪,其後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王今早於醫委會聆訊中被指兩項專業失德,惟他沒有現身,只委派律師代表在聆訊中認罪。
案情指,被告王家慶於2009年加入政府的「兒童流感疫苗資助計劃」,計劃下每名於被告診所注射流感疫苗的兒童,填妥通知書後可獲政府資助80元。一名母親於2011年10月13日及27日先後帶兩名女兒,到被告於黃大仙的診所打流感疫苗,由於其夫在港鐵工作,可獲港鐵醫療補助,故毋須申請政府資助。
不過,被告後來着診所女助護準備兩份「使用疫苗資助通知書」,並要求助護偽冒該母親的簽名,助護覺得被告做法不妥,拒絕要求,暗中用手機把她與被告的對話錄音。被告後來自行在申請人一欄偽冒該母親簽名,又指示助護經醫健通網站向衛生署申請160元資助,助護應要求下向衛生署申請,其後再向衛生署投訴。
被告其後被律政司起訴他兩項偽造及一項欺詐罪,2013年4月29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承認控罪,同年5月20日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王家慶的律師代表今在醫委會聆訊上表示,被告對指控並無爭議,承認相關案情,並求情稱,被告自1996年起執業,犯案前無案底,同意控罪嚴重,坦白認罪,對行為深感後悔,2013年5月被判刑前已還押3星期,已承受很大教訓。
辯方又稱,被告今年45歲、單身,自小喪父,現與80歲年老母親相依為命,經常到老人院做義工,被告完成其社會服務令後更關閉其診所,擔任非全職醫生工作,每月賺取1萬至2萬元,其餘時間到香港盲人輔導會做到診醫生,又免費為九龍城及馬頭角老人院老人診症,強調醫委會並非要懲罰被告兩次,而是要確保市民能得到醫生專業服務。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在裁決時稱,被告騙取的金額少,但考慮到他冒簽事主簽名騙取資助,不單騙取事主信任,更騙取政府對他的信任,判他停牌6個月。
麥列菲菲稱,曾考慮到應否讓被告緩刑,但對他稱自己後悔的說法有保留,因他沒有說服委員他有做改善措施或提供品格證明以證明他真誠改過,故不對他的停牌施以緩刑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