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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鞋匠遺孀欲繼承牌照遭拒 許智峯促食環署審視牌照條件 保育擦鞋行業 (17:34)

食環署2009年回應社會對保育擦鞋業要求,向於中環擺檔的8名擦鞋匠發出固定攤位小販牌照,惟發牌時規定牌照不得繼承或轉讓。當年獲發4號牌的擦鞋匠劉永明去年1月逝世,其妻鄭定珍原持助手牌協助丈夫,欲申請繼承牌照卻被食環署以發牌規限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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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今與協助她的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召開記者會,要求食環署審視牌照條件,容許家屬繼承牌照,保育擦鞋行業。

根據食環署網頁,有關固定攤位小販牌照規定,所有於2009年新簽發的擦鞋匠小販牌照及所有於2010年5月21日或以後新簽發的小販牌照,包括因「繼承」或「轉讓」而簽發的牌照,均不得再繼承或轉讓。

今年47歲的鄭定珍稱,她2014年年中成功獲批單程證來港,其後持助手牌協助丈夫劉永明工作,但其夫因病停工,一直由她獨立開檔,其夫於2015年1月去世,她當時去信食環署,欲繼承丈夫的牌照,食環署於同年3月回覆她因牌照條例所限,拒絕她申請。她其後找許智峯幫忙,今日再到食環署牌照上訴委員會申訴。

鄭定珍在記者前哭訴,至今已失去牌照超過年半,因腳患難以長期站立,原打算以擦鞋自食其力,但現時只靠20歲的兒子做散工、向親戚借錢過活,冀食環署能批准她續牌。

許智峯批評,食環署一邊稱要保護及延續中環擦鞋匠行業的本土特色文化,一邊卻在條款中加入不可繼承的規定,做法與政策目標互相矛盾。許又指,4年前同有一名擦鞋匠去逝,其妻子亦被食環署拒絕繼承牌照,該女士同樣需到牌照上訴委員會上訴才獲批。同在2009年獲的牌照的80歲楊伯稱,他贊成牌照可繼承下去,才有人繼續傳承擦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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