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隆銀行前證券女經理向親友及客戶訛稱有高回報的投資項目,令3人把逾4100萬元交給她,最終損失逾2500萬元。她去年承認欺詐罪被判監10年4個月。其中一名受害人陸穎恩日前入稟高院指永隆銀行違反受信責任,要求法庭下令對方需為其存有2384萬元的投資項目負責,同時要求賠償。 其他報道:長和股東會李嘉誠告病假 需留家吃流質食物入稟狀透露,原訴於2010年至2013年透過被告的女僱員廖勁怡投資,惟被告卻未有制定恰當的內部監控機制,以防止廖誤導及詐騙原訴。其他報道:弟22刀斬死兄誤殺罪成囚終身相關字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