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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委任證與內地妓女性交 拒付200元肉金兼逼離港 警長罪成還押 (15:25)

曾參與反色情行動的時任油尖區特別職務隊警長,前年於廟街涉與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妓女上樓,問價後雙方準備脫衣一起淋浴,警長突然出示警察委任證,要求妓女與他性交。完事後警長被指拒絕支付200元肉金,更要求對方在3小時內離境返回內地,否則拘留妓女7天。警長早前在區院否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經審訊後今日被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朱志豪(43歲)將因本案失去工作、宿舍及退休金,對他做成巨大打擊。辯方指被告是優秀警員,為200元犯案實屬愚蠢。法官指警員無論是否在當值期間,見到罪案都不應視而不見,而被告所為接近妨礙司法公正,決定將判刑押後至本月21日,其間被告須被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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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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