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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齊光上訴得直】上任12日被捕成最「短命」局長 纏訟3年半罪成變撤罪 (14:19)

前發展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因訛稱互租對方單位,以騙取政府租津約70萬元,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定罪,兩人不服判決,上訴至終院,今日獲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麥齊光騙取租津一案在當時引起社會極大關注,他也因事件被廉署拘捕和辭任發展局長,由上任至辭職僅12日,成為特區政府史上任期最短的局長,及首位在任期間被拘捕的問責官員。

2012年梁振英當選並就任行政長官,但卻捲入僭建風波,時任發展局長的麥齊光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稱,屋宇署依法辦事、一視同仁,業主背景並非考慮因素,他作為發展局長,將不會參與、干預或指示屋宇署工作,只會了解個案進展。

不過其局長生涯只有12日,麥齊光於2012年7月1日上任為發展局長,隨即被傳媒揭發在1985至1990年期間與時任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互相租住對方在城市花園的物業,並向政府申領房屋津貼。麥齊光於同月12日被廉署以「不誠實申請領取房屋津貼」拘捕,他於同日辭職。7月30日中央委任陳茂波接替麥出任發展局長至今。

麥齊光是港大土木工程系畢業生,於1976年加入政府任助理工程師,2000年晉升為首席政府工程師。其後出任新界東拓展處長及路政署長。2007年7月1日成立發展局,麥轉任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2010年退休,2年後加入梁班子,任發展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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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呢啲】當年麥齊光只做了12日局長就因涉案辭職,成為最「短命」局長,今天他被問到會否重返政府時說,「唔好講呢啲住」。報道:http://bit.ly/1OMlUwy【短片:騙租津案】麥齊光曾景文上訴得直 撤銷判刑...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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