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販毒被判監逾30年的囚犯,日前向高院入稟呈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下命令,即時禁止懲教署人員在他與其律師代表,在裁判法院律師探訪室內見面時,向他鎖上手扣。
申請人黃得煒指,他今年就刑事案件而被帶到荃灣裁判法院出席聆訊,他在開庭前在律師探訪室與其代表律師會面。由於他被帶上手扣,使其在翻閱文件及書寫時出現困難,但他向懲教署人員要求解鎖不果。
黃指出,他在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的律師探訪室,與其法律代表見面時均不會被鎖上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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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November 4,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