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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售丁權案】秘書頂證發展商付錢予鄉委主席 「收得貴啲都抵,咁佢主席身分」 (15:14)

丁屋發展商李欽培被指透過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等人,招攬11名新界原居民申請丁屋建屋牌照,其間村民把丁權非法轉售該發展商,涉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事後發展商向莫錦貴支付共160萬元「介紹費」,案件今續審。李的時任公司秘書供稱,曾獲李告知,莫的介紹費「收得貴啲都抵,咁佢主席身分」,認為莫可利用其身分令建屋牌照加快獲批。

李的時任公司秘書張卓榮以特赦證人身分供稱,首被告李欽培曾害怕在涉案的沙田大輋村興建丁屋會遭其他村村民反對。李其後曾向張稱,莫錦貴可利用其鄉委會主席身分處理鄉事糾紛,協助令他村村民的反對無效。張稱,從李口中得知,莫曾致函地政總署,指只有涉案原村的村民可以反對在該村興建丁屋,他村的人士無權反對。

辯方質疑,張為了迎合廉署調查、令自己免被檢控而訛稱李曾向張提及莫的事宜。張否認,並指李曾「輕鬆地認真講」上述有關莫的事宜。但張認為,即使莫催促地政總署盡快發牌,地政總署都未必會允許「打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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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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