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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局副局長:不能把信訪人士當成維穩對象 (15:38)

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張恩璽今日表示,不能簡單把信訪(上訪)與維穩相等,更不能把信訪人士當成「維穩對象」,因為這與法規相違背。

張恩璽今日做客中國政府網,介紹《信訪條例》修訂實施十周年以來,信訪工作法治化取得的主要成效,並回答網友的問題。

關於信訪和維穩的關係,張恩璽表示,信訪工作通常會講三句話,第一句叫「切實維護合法權益」,是信訪工作的核心,第二句是「及時反映社情民意」,第三句是「著力促進社會和諧」。張恩璽認為,「信訪」與「維穩」既有聯繫,但又有區別。從工作理念上看,信訪的實質是維護權利,這是維護穩定的基礎,維穩則是通過維護社會穩定來達到維護權利的目的。

張恩璽強調,信訪工作主要是通過傾聽群眾呼聲,了解及解決民眾困難,與維穩是有區別的,不能簡單地把信訪與維穩連上等號,更不能把上訪人士當作維穩對象,這是與法規相悖的。

被問到信訪是不是民眾喊冤告狀,他表示,群眾信訪並不都是反映訴求,不都是喊冤告狀。從國家信訪局受理的情況,當中15%左右是建議,10%左右是檢舉、揭發,他說,「信訪本身也不是什麼問題,但由於種種原因,一些群眾反映的訴求沒有得到及時解決或化解,久而久之就有了『問題』,也就有了『喊冤告狀』的行為。」

(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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