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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計錯薪級 學校扣差額 教師入稟指扣薪違僱傭例

【明報專訊】資助學校的老師薪酬按教育局薪級表計算,聘任要由教育局審核薪級是否符合。有中學教師稱於去年9月起在一間津貼中學以約7.4萬元月薪聘用,惟至今年5月被學校通知計錯薪級,教師指被剋扣之後6月的薪金。教師工會指出,該老師的合約雖有寫明如錯計薪級,教師須退還,但學校扣薪涉嫌違反《僱傭條例》中扣除工資不得超過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的規定,並認為是學校行政有誤,已助其入稟勞資審裁處,要求學校向教師退還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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