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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明定奪戴耀廷去留 教委會意見:解僱理由不充分

【明報專訊】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佔中案判囚16個月,正保釋等候上訴,引發其教席去留的爭論。消息稱,港大教務委員會認為,戴被定罪屬行為不當(misconduct),但不構成充分解僱理由。據了解,港大校委會明日(28日)將開會就相關問題作決定,而該會作為港大最高權力機構,有權不信納教委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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