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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例逗留校內判社服 興德前校長助理上訴

【明報專訊】早前被揭有「影子學生」及管理問題的屯門興德學校,該校前校長助理遭取消註冊教員資格後,涉未經教育局批准逗留校內,其後被裁定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成,以及判服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前助理昨日在高等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稱當時是以文員身分在校任職,認為《教育條例》限制他選擇職業的自由,應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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