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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按91年修例前罰則 大狀稱合理

【明報專訊】昨判囚33個月的張健華於1980年代犯案,當時法例訂明非禮罪最高判監5年,至1991年修例後,非禮最高刑罰才升至判囚10年。無論控方或法官,在呈上案例及量刑時,均稱會採納修例前的最高5年監禁,為合理的判監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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