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去年9206內地生獲批留港工作 整體個案3年升24%

【明報專訊】現時非本地學生取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後,可申請在港工作,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12個月,期限屆滿時若已獲聘,可再延期。保安局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質詢時指出,去年獲批准在港就業的非本地畢業生個案達10,150宗,當中內地生佔整體約九成,而過去3年以該途徑取得香港居留權的非本地畢業生上升約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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