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案正式開審前,控方曾申請讓事主透過視像系統作供,裁判官聽畢控辯陳辭後拒絕申請。至審訊時,事主在屏風後作供,控方申請除以屏風阻隔公眾看到事主的容貌,還希望阻隔被告看到事主。惟裁判官基於公開公義的原則,拒絕申請。 相關字詞﹕性罪行 司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