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育局昨書面回覆立法會指出,過去3個學年,海關共接獲11宗關於組辦學生境外課程或活動的商戶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最終有4宗投訴個案成立,其中一間商戶的負責人被檢控,最終被法庭定罪,判罰1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向4名消費者賠償共69,380元。其餘7宗投訴,5宗仍在調查,2宗投訴不成立。 相關字詞﹕遊學團 商品說明條例 教育局 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