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財務顧問入讀中文大學法律博士學位課程,惟成績欠佳,遂找人協助竄改成績表的成績等級及平均績點(GPA),藉假成績表入讀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其後她又以假成績表申請實習律師工作,並以人民幣1000至2000元購買虛假的港大PCLL成績表,聲稱自己PCLL考試及格,惟事實上她考試不及格,曾需要重讀及自動退學,事件終被香港律師會揭發。她昨在區院承認5罪,押後至本月26日待索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相關字詞﹕法學博士 實習律師 使用虛假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