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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任命風波 高院拒受理覆核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於2015年9月被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為副校長,時任港大學生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其後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校委會決定違反《基本法》和程序不當。高院於2016年底開庭處理覆核許可申請,事隔16個月後,昨頒判辭拒受理覆核申請,沒有訟費命令。馮敬恩對法庭裁決不作回應,並感謝律師團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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