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一

非明顯虐兒個案 小學掌上報決定權

【明報專訊】現時小學並非「一校一社工」,而且學校可自行決定是否上報懷疑虐兒個案。小學社工黎柏然表示,註校社工如收到教師轉介,發現有懷疑虐兒個案,可致電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社工可選擇只作諮詢,或上報社署,啟動虐兒程序;啟動程序包括報警、到醫院驗傷,其後校方、警方及社署要展開跨專業會議等;社工會衡量個案的嚴重程度,包括傷勢及家庭背景,通知校長再決定是否上報個案。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