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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港大校委 馮敬恩判社服令 同案李峰琦亦免囚 官寄語:大學生身分非光環

【明報專訊】港大校委會去年1月開會討論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大學管治時,被學生質疑拖延,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等離開時被包圍,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和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其後分別被裁定擾亂秩序罪及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罪成,兩人昨各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及200小時。裁判官提醒兩人「大學生身分唔係光環,而係緊箍咒」,告誡他們切勿自以為是,令自己喪失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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