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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6月初審國歌法 教局7月更新 國歌列常識課程核心學習元素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6月初次審議《國歌法》,上周五(1日)通過,並將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以本地立法形式實施。國歌法訂明「中小學應當把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本報翻查《小學常識科課程指引》,發現教育局今年7月已更新《指引》,早在國歌法通過前,已把國歌的教育加入為「核心學習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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