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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須按指引披露利益

【明報專訊】根據港大網頁資料,2012年底校方已向教職員發電郵,表示為保護員工及大學聲譽,要求員工填寫網上利益申報表,並須每年更新。電郵提到,申報利益不代表港大會容許教職員進行涉及潛在及實質利益衝突的交易或活動,如懷疑有利益衝突,則要根據大學相關指引,向適當人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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